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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喜欢

女人将睡过两个字咬得特别重,所以在男人听起来就显得有几分放荡的意味。

男人试图从摁压他的保镖手上挣扎开。

安歌见状,想了想,对秦朗说:

“反正他那个什么妹妹不是被你给绑回来了吗?人质在我们手上,料他也不敢胡来。给他松绑吧。”

说话间,秦朗就叫保镖给男人松了绑。

得了自由的男人,几步就走到了安歌的面前。

他接近一米九的身高,身型高大又精壮,将没有穿高跟鞋的安歌映衬的格外娇小。

他俯身逼近,带着强大而又冰冷的气场朝安歌压迫而来。

安歌双手环抱,目光不屑地看着他,“怎么,你不信?”

此时,男人的情绪比起之前平静的多了,一双浓黑的凤眸甚至连怒意都没有了。

他甚至眼底掠起了细微的笑意,他对安歌如耳鬓厮磨的口吻,却说出最无情且冷漠的话。

“我们睡过?你从头到脚,从上而下都散发着难搞又老派的气息,得是多饥渴的男人才会找你这种精于算计的女人睡?

何况,我听说你还是个寡妇……你就算再美貌如花,我也不可能去碰一个寡妇。”

坦白来说,面对男人的冷嘲热讽,她并不生气。

当然,她也做不到一点情绪都没有。

女人无论什么时候,被人说老派,都是一种侮辱。

或许是她这几年混迹商场,身上的的确确多了一些商场上的冷冽强势,但不至于到老派的地步。

她唇角仍然挂着极淡的笑意,波澜不惊地反问道:

“你只听说我是个精于算计又心狠手辣的寡妇,那有没有听说过我那个死鬼丈夫呢?”

安歌这样说完,就伸出手,帮男人皱巴巴的衣领给抚平了一些。

她仰头,看着他精致且浓郁的五官,继续说道,

“你一口一个寡妇地叫我,令我很不开心。我能做到今时今日这个位置,男人对我来说不过是一个消遣品,从来都是他们千方百计地想要巴结讨好我,

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在我的面前像你这般嚣张了。你脑子坏了,记不得从前的事,我不会怪你。但你这么大把年纪了,不应该还学不会说话。

不要再一口一个寡妇地叫我,我有名字的,我叫安歌。你高兴了,可以叫我一声安小姐或者是安总,不高兴了,可以直呼其名。但,寡妇寡妇的叫,显得你很没有教养。”

女人有条不紊地说着话,脸上的笑意没有丝毫减少。

她跟他说话时,带着一种高人一等的姿态,好似他在她的眼底,卑微的连她脚底下的一只蚂蚁都不如。

她真的,令他感到很不喜欢。

高人一等又目中无人的姿态,令他很不喜欢。

“我说的不对?你一看就是个很久都没有被男人滋润过的寡妇,行事作风刻薄又冷血,就算有男人追捧你,

看中的也是你的钱而不是你这个人。没有哪个男人,会像条狗似的愿意屈服在一个女人的脚下。我更不会!”

安歌看着他,仍然是她熟悉的再也不能熟悉的那张脸,只是他陌生的再无从前半点的气息了。

她一言不发的看了会儿他,

半晌,她道:“你真的是……还不如死了算了!”

她这句话,让男人不禁眯深了眼,他说:

“听你这口吻,我们不仅认识,还真的关系匪浅?你一副对我咬牙切齿的口吻,我是辜负过你还是对不起你了?”

安歌抿了会儿唇,想了想,说道:“你叫什么?”

“南怀瑾!”

安歌很淡的哦了一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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