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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害了你

[笔迷楼]

醒的时候,我躺在老宅的床上,林奇坐在床旁边的藤木椅上。他已经脱掉了白色的麻布孝衣,笔挺的黑色西装沾上了些许黄土,白皙饱满的额头还带着干涸的血渍,模样着实有点狼狈。

“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见我醒了,林奇身子凑过来,神色紧张。

“我没事。”我从床上起身,牵住林奇的大手,“我们回家吧。”我妈的丧事办完了,我一分钟也不想在这里多待。

“嗯。”林奇拉着我手往外走,没多说一个字。

我俩刚走到院子里,就被人拦住。挡在我俩面前的是简留根,“姐,你不能跟他走,族长说他不是好人,凶神转世,会害了你。”

“愿意跟谁走是我的事,而且我也要回去上学。”我没想他会拦我,拉着林奇的手从他身边绕过去。

“姐,你别走,我长大了,也能种地赚钱,也能供你上学。”简留根不死心,从身后追过来。

“留根,你说什么浑话呢?你还要上学念,简家还指望你光耀门楣呢。这丧门星虽然姓简,可终究是个外人!”是我舅妈,她肯定是听见简留根刚说的话,怕我真的不走,所以才追出来。

“妈,我是男人,这个家我说了算!”简留根年纪虽然不大,霸气的样子倒挺像个爷们儿。

话音一落,简留根就上来拉我,林奇挡我身前,一把将他推倒。

简留根立时面露凶光,搓唇吹了声口哨,院子一角突然窜出个黑影,扑到林奇身上,照着他大腿就是一口。林奇飞起一脚,那黑影被踹出去几米远,身子摔在地上不动了。

我这才看清,那黑影是条黑色的护家犬,简留根叫它二黑,从小到大一直跟在他身边。

“你踢死了我的狗!”简留根从地上爬起来,大叫着朝二黑躺着的地方跑过去。

“你该庆幸遇到的是现在的我,不然,可能不是死条狗那么简单。”林奇唇角挂起一抹嗜血的冷笑,整个人都散发出我不曾见过的戾气。

随即,他转头看着我,“我从来不喜欢勉强别人,跟我走还是留下来,你自己决定。”

林奇说完,迈步上车。

看着简留根蹲在地上,抱着二黑尸体的伤心背影,我终究有些不忍,踌躇着走过去,“留根,你好好念,舅妈说得对,简家还要你光宗耀祖。等哪天你去金陵了,可以来找姐。”

简留根狠狠望了我一眼,没说话,将二黑抱起来大步走出了院子。

若干年后,他还真去了金陵,并且成了金陵城的一号人物,不过,这都是后话。

我很快折回来,开门,上车,“奇哥,我跟你走,带我回家。这里......不是我的家。”

林奇的大掌在我头顶摩挲两下,很快发动了车子。

路过村口我姥的那间小屋,林奇踩了脚刹车,问我要不要进去看看,我咬着下唇摇了摇头。我没勇气再看见我姥为了给我摘枣子,摔断了腿,瘫在炕上的样子。

车子驶出去很远,林奇突然冒出句,“你不该对简留根说那样的话?”

“啊?”我一时没听明白,狐疑地看着他。

他侧头瞧我一眼,语气淡淡的,“他喜欢你,你没看出来?”

我翻了个白眼,这货脑洞也太大了吧,“他是我弟。”

“未必!”林奇的语气依旧波澜不惊。

我心中一动,我舅脑袋一直不灵光,而且简留根和他长得也确实不像,要说不是他儿子还真有可能。不过......那小子去年才上高中,“他刚多大,今年才满十八,知道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十八不小了,就你把我看光那次也十八。”林奇面无表情地扫我一眼,却看得我脸一阵发烧。

靠,那次我又不是故意的,这货哪壶不开提哪壶。我瞥他一眼,看到他黑色西裤大腿的位置印着个泥印子,一定是刚二黑扑他的时候弄脏的。那狗挺凶,也不知道咬伤他没有。

“你......没事吧?被狗咬了需要去打针狂犬疫苗。”虽说是家里养的狗,得病的几率不大,但这病挺玄乎,死亡率百分之百,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谁知我这么一问,这货竟抬手看了一眼手背上青紫的咬痕,又瞧了瞧我,“是该去打一针。”

我当然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那手是早上被我咬的,他在说我是狗呢。

狠狠白他一眼,本来看着那泥痕我还挺内疚的,被他这么一说,倒是恨不得再咬上他两口,“你就是聊天终结者,跟你说话就是尬聊。”

他被我的样子逗乐了,温柔地弯下眉眼,大手在我头上轻抚两下,“睡会儿吧,到家还有一段时间。”

忙活了一天,我确实累了,他这话一说完,我的眼皮子就直发沉......

睁开眼的时候,我躺在金隅湾别墅的大床上。天已经黑了,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长时间,只感觉肚子饿得咕咕叫。

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楼下,发现厨房里竟然亮着灯。林奇已经换上了黑色的家居服,额头上粘了两块透明创可贴,看上去有点惨烈。他一手拿着本,一手捏着汤勺,似乎是在......做饭?

“你不是说你不会煮饭吗?”我站在厨房门口,冷不丁一出声,吓了他一跳。

见我正看着他,他显得有些手忙脚乱,先是把往身后藏了藏,捏着汤勺的大手又在锅里搅合两下,接着赶紧拧熄了炉火,“马上好了,你先去餐厅等着。”神情紧张的样子就像被当场抓包的孩童。

我有点好笑地走出厨房进了餐厅,心说不知道这货弄的什么好饭,还要照着食谱做。

我正眼巴巴地流着口水等着吃林奇的美味大餐,就见这货从厨房里端出来两个青花大瓷碗,放到桌上,“吃吧,第一次做,味道可能差点。”

我眼睛险些掉到碗里,他照着做的,居然是一锅......方便面。好吧,谁叫人家是大少爷。不过,面里加了鸡蛋和香菜叶,味道还是满不错的。

林奇吃饭的速度挺快,先我一步吃完,他把用过的碗筷收拾进厨房,朝我吩咐了句,“我煮的饭,你负责洗碗。我先上楼了,你睡前记得洗澡换衣服。”

这货真把我当小孩子了,不过毕竟吃人家的嘴短,我没敢反驳,嘴里塞着面,点头唔了一声。

我收拾完上楼的时候,路过林奇睡的主卧,趴在门口听了听,没声音,大概已经睡着了。怕吵醒他,我进了他隔壁的一间卧室。

半夜,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听见隔壁“咕咚”一声巨响,是林奇。我一下被吓醒,出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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