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本身就是一种体力活,体重约重的人,每一脚下去反馈回来的力道,大约会是自己体重的两倍多。
所以旁人走路,不仅是一种肌肉负担,更是对自己身体骨骼的残害。
凡是超过自己正常体重的人,走路的速度和持久度,都会远远低于旁人,这是非常浅显的道力。
西装男当然明白这一点,只是真看到胖子累的满头大汗,走路上气不接下气时,他还是不由的开始怀疑
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
不管换成其他什么人,哪怕就是新来的那个,似乎也比承担胖子这样一个拖累要好的多。
既然美人痣已经开口请求,西装男不得已停下脚步,两人就这样看着十几米外的胖子气喘吁吁,一步一步,如同攀登天梯一样的追上来。
走到西装男身前时,胖子涨红着脸,尴尬的笑着,然后在西装男长长的喘出一口气。
他双腿堆积的乳酸立刻扩散到腿脚每一个部分,紧接着膝盖一软,打算就地坐下。
然而就在他又下坠倾向时,一旁的美人痣却将他的手臂掺住,瘦小的身板硬是撑起胖子肥硕的身躯,那画面真是难以用语言来准确的形容。
“不能就这样坐下,不然血压一下升高,你会昏过去的。”美人痣提点胖子道,然后扶着他靠在一旁墙壁上。
“哦……”胖子木讷的点点头。
即便如此,美人痣也没有要放开手的意思,她发觉自己踩着高跟鞋,撑胖子会略略显高,干脆兰足轻甩,将脚上的高跟鞋甩脱到一旁,这才又往胖子的身上靠近了些。
胖子仅仅穿着一件露膘的背心,刚才积攒的汗水,在他有时间喘息的时候,便如同打开水闸一般,从皮肤上的毛孔中喷涌而出。
与其说那些是汗,倒不如说那些是油,看着便黏黏稠稠,还散发出一股酸臭酸臭的味道。
西装男虽然有所克制,但还是忍不住用食指顶住自己的鼻子,让自己尽量少吸到进肺的臭气。
而美人痣,却出乎意料的依旧搀着胖子的手,即便那些油腻的汗珠顺着胖子的胳膊沾染到她白嫩的手臂和长裙衣服上,她依然没有露出嫌弃表情。
眼前的这两人,在西装男看来,真真是格格不入
。
“看他累的样子,估计也走不远,我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西装男迫不得已说道。
随后,他就近打开一扇门,引着美人痣搀扶胖子进去,自己也找了张沙发所以的坐下,然后闭上眼睛,短暂的修养心神。
西装男会带着美人痣,怎么可能没有任何私心?
也许在这种情形下讨论男欢女爱并不合适,但是爱情来的突然,也从不管时间和地点是否合适。在西装男看来,他从第一面见到美人痣后,便对她倾心了。
她的气质,她的容貌,她的言谈,她的举止。
每当和她说的话多上几句,或者对她的了解更深一些,西装男对她的好感都会有所升华,直到此刻,已经从喜欢变成了爱。
一见钟情并不是什么玄奇的事情。
当一个男人遇见一个女人,可能瞬间被对方的外貌所吸引,也有可能因为对方的学识而垂青,或者因为对方的性格而倾慕,总之一见钟情在西装男的身上得到了应验。
西装男对美人痣就是一见钟情。
他喜欢美人痣,这就是他选择让美人痣跟随自己的原因。
想象一下,他能带着美人痣两个人脱离迷宫,就像是遇见危难的白雪公主,被白马王子救出深坑一样。
然后两个人的相遇就升华成了命运的安排,再之后便是对未来的憧憬和期待。
简直像是童话故事一般的情节。
为了让自己幻想得以实现,西装男除了让美人痣跟随他之外,还刻意选择更离开几率更大的右侧走廊。
这一边,他画的地图更为详细,之前的探索也更为透彻。
只要有地图进行比对,他相信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绝对能找到离开的路。
这就是他原本的计划,计划也原本应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