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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我喜欢

[笔迷楼]

我这才明白他刚问我话的意思,脸颊爆红,他看着我这副糗样终于没忍住,扑哧一下笑出了声,边笑还边揶揄,“好吃么?”

靠,这大总裁不仅腹黑,还特么如此闷骚,我一下冲过去,在他劲腰上狠掐。这下,他果然怂了,立刻敛了笑求饶。

我这才十分大度地放过他,我一个劳动人民自然不能与他一个资本家斤斤计较。

重又回到餐桌,刚想继续我还没吃完的早餐,手机突兀地一响,大概是一条短信。

我顺手点开,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舞技不错,今晚做我女伴。下午四点骑单车去接你,就上次我放自行车那地方,那种感觉我不想忘。------顾梓坤”

我立刻就点击了删除键,却发现林奇已经站在我身后,也不知道顾梓坤那条信息他看到了没有。我故作镇定地把手机一丢,“垃圾短信。”

“唔。”林奇重又坐回到我对面,似乎脸色如常,只是一直到我吃完面前的最后一口早餐,他都没再说一句话。

我以为他一定是看到顾梓坤的短信,知道我在撒谎生气了,正不知道怎么破才好,就见他长身一挺,从餐桌旁站起来走到我面前,“去换身运动装,和我出去。”依旧是那副优雅得体,不悲不喜的寡淡模样,让我捕捉不到他一丝的情绪。

他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想让你了解他的时候,喜怒哀乐全都会挂在脸上,不想让你明白他的时候,你就是在他脸上盯出个洞,看到的也永远是他俊朗眉眼间的风轻云淡。

当我一身白色阿迪下楼的时候,就见林奇已经换好衣服站在客厅门口等我了。一改往日的西装衬衫,他下身兜着一条九分的直筒牛仔裤,上身是简洁的白色半袖T恤,搭配黑色绵羊皮收腰夹克,野性又劲爆,比那身儒雅的白色西装还让人惊艳。

心神一荡,我色胆包天地走过去,一根食指勾起他线条流畅的下巴,“小奇奇,今晚姐姐翻你牌子可好?”

我只是想和他开个玩笑,没料他竟俊脸一红,大掌拍开我的手指,声音咬牙切齿,“你这么对我也就算了,出去敢和别的男人这样,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哦。”我立刻做小鸟依人状站到他身侧。他这才缓了神色,细长白皙的尾指勾住我的,一同走出别墅,“我去地下车取车,你到大门口等我。”

林奇说去取车,我以为一定是他那辆路虎。没想他开出来的竟然是一辆银黑色相间的杜卡迪机车。

记得还是我上高中的时候,我妈下班拿了本杂志回来,上面全是世界顶级品牌的机车图片和简介。

我一下就被上面的一款杜卡迪吸引了,银黑色相间的机身,流畅冷硬的线条,宽阔坚实的轮胎,波浪形的车座,无处不彰显着桀骜难驯的洒脱与霸气。

我当时没经我妈同意就扯下那张彩页黏在了床头。后来,我妈有一天晚上上班时间,就急急忙忙地跑回来取那本杂志。说那是一个客人丢在锦色包间里的,她以为人家不要了才拿回来,没想到客人今天又回来找。

看到我从上面扯下了一页,她还冲我发了好大一顿脾气。我当然知道是自己理亏,又怕那客人难为我妈,很小心地把那张彩页粘回去,还写了张纸条赔礼道歉,并留下手机号码,让他联系我,我会买本新的赔给他。

只是,后来,我走遍了金陵所有的店也没卖到那本杂志,而那位客人也大度地没有难为我妈。

现在,我眼前的这辆银黑色机车就跟我在那本杂志彩页上看到的一模一样。而比那彩页更吸引人的,是这辆超级拉风的机车旁边,还站了位超级拉风的大帅哥。

皮质的夹克衫、藏蓝色牛仔裤同金属质感的冷硬车身相得益彰,透露出如丛林猎豹一般的肆意与张狂。

林奇抬手把一个黑色的头盔丢给我,“上车,让你看看大叔的青春。”

我扬手接住的同时被他这话逗得笑出了声,他用狭长的眼角觅我一眼,长腿一跨就坐上机车,那帅气的姿势一看就是个常年玩儿车的。

我也紧跟着跨上后座,紧紧揽住他精瘦的劲腰,忍不住夸了一句,“这车真漂亮。”

“不仅漂亮,还是个处儿。”他坐我前头,声音淡淡的。

“什么?”我没反应过来,追问了句。

他回过头来,唇角荡起个痞气的坏笑,“就是没被女人压过。”

“流氓。”我脸一红,抬手在他腰上掐了一把。他也没反抗,连躲都没躲,伸手拿过我还抱着的头盔,帮我套上,仔细检查以后,按上了固定扣。

然后才回身,很帅气地将额前的碎发撸到脑后,拿起车把上的黑色头盔戴到自己头上。

我细细品味他刚刚说过的话,幡然醒悟,这丫的是在告诉我他这机车没载过别的女人,心蓦地一热,暖洋洋的,揽在他劲腰上的两条手臂也不自觉地越收越紧。

林奇车骑得很稳,速度也不快,晚秋的微风轻轻从我俩身上吹拂而过,岁月静好大抵也不过如此。

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他才停下,长腿一伸,动作帅气地支住车身,“下车。”

我听话地跳下机车,拿掉头盔,用手腕上的一根皮绳把有些凌乱的长发绑到脑后。这时他也放好了车,摘了头盔朝我走过来。

逆着光的修长身影张狂又邪魅,着实与刚开车时的风格大相径庭,我忍不住走过去勾起他胳膊调侃,“还以为你车这么酷,一定狂飙。”

他朝我呲牙,“飙个屁,大叔的青春。你只注意到了青春,没听到大叔。”

林奇接过我手里的头盔,连同他的,一起丢给了看车保安。

我被他这话逗得又忍不住笑起来,偷偷把脸蹭到他耳边,低到只有我俩才能听清的声音,“恰好,我喜欢。”

唇上一软,很短暂的一个吻,带着他惯有的中药香和今日份特有的狂野气,很容易就让我情难自已。他是我一口就戒不掉的毒,一旦沾上就再难舍弃,而他却还总好像不放心似的,给我尝了一口又一口,直到我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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